1、入住申请

2、物业维修申请
物业管理员向房产科提交申请,由房产科进行初步审核后,协调修缮科、设备科完成修缮派工或设备更新。零星维修由物业直接受理并完成修理,定期向房产科提交书面材料审核后转账支付。
3、租金收取
于每月财务处工资发放前在系统提交每位教职工的租金和物业费金额,由财务处代扣。部分不由校财务处代发工资的或因发放金额不足代扣的教职工、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等通过学校二维码扫码收取。由于现有财务系统的限制,必须相关工作人员亲自完成。
4、住房腾退
住房腾退正常仅需在住房所在区域的物业办公室现场办理即可。物业方在腾退时需核查房间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以及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费用是否结清。屋内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需由物业报房产科,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定损并通知教职工赔付。其他特殊情况如:逾期租住、转租转借等违反租住合同的行为须报房产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周转房管理日常支出类型与规范
(1)日常零星维修
从周转房专项经费支出,由房产科根据物业提交的明细清单定期进行审核。
(2)入户保洁费
从周转房专项经费支出,由房产科根据物业提交的明细清单定期进行审核。
(3)空置房间水电费
从水电专项经费支出,由房产科根据物业提交的费用单转节能办处理。
(4)维修支出
从修缮专项经费支出,由房产科根据物业提交的问题转修缮科,由修缮科联系综合服务部完成维修任务。
(5)设备更换
从公共设备专项经费支出,由房产科根据物业提交的问题转设备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