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垃圾分类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无害化一方面可以把有毒有害的东西区分开来处理,杜绝垃圾污染环境;另一方面还可以回收利用,提取有用资源循环使用。资源化即减少有毒害的垃圾进入地下或空气中,污染土壤、河流、地下水以及大气等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杜绝这些垃圾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保障人居环境的清洁优美。减量化为减少垃圾的排放量,即垃圾产生后,经过回收阶段,减少需要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系统的垃圾数量。
目前,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是四分类,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垃圾桶、可回收物使用蓝色垃圾桶、湿垃圾使用棕色垃圾桶、干垃圾使用黑色垃圾桶。

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鼓励居民直接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如需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
其中:
1、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
2、废玻璃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
1、废旧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
2、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3、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破孔后投放。
4、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并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湿垃圾投放要求:
湿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应尽量沥干,其中:
1、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
2、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取出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收集容器。
3、盛放湿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应予去除。

干垃圾投放要求:
凡未列入本目录或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

信息转自:上海绿色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