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
2、负责学校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制定;
3、根据学校公用房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公用房资源调配方案的拟定;
4、负责学校公用房的调配工作和使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
5、负责新建和改建房屋及建筑物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6、负责教室借用的审核、安排、统计、监督和营利性教室借用收费工作;
7、根据学校房产出租出借相关管理规定,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校内房产的出租出借工作;
8、负责校内房产出租出借的招租、合同签订、房租收费、退租、统计和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校园房屋、房间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对全校场所资源进行宏观监督、协调;
10、负责学校公有居住房屋租赁户名变更分列、差价交换、出售等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类房产资料的归档工作;
12、根据全国及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思路,制定并实施学校住房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13、负责收集和管理全校教职工历年福利分房及货币化分房信息库;
14、负责实施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规定。审查核定教职工各类住房、住房补贴申请;
15、接待教职工对货币化分房政策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16、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校手续,对领取住房补贴又未满服务年限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17、负责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做好住宿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18、负责博士后流动站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和短期进修学员的住宿安排工作,监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